星期二, 11月 13, 2007

通 緝 人 士

某天午膳, 與同事們討論起上星期一宗情殺案
難以置信的專業罪行

但有沒有人看過行犯者的面貌 ?

我們開始研究因何沒有拼圖或其他資料,
就如外國的情況一樣

今日用了小小時間上警方的網頁查看
(我真無聊~~~!!!)
發現通緝人士的網頁, 只是更新至07年4月23日
所以找不到資料

我相信都沒有機會找到此人
或者已經離開香港

因為自己的錯,遠行他方,這責任就可不需要負上?
我相信天理循環,是你的,就必然是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