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速遞前女警長不誠實用電腦
【本報訊】前輔警女警長去年 11月 21日在大埔新界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當值期間,四度使用警方電腦系統查閱自己及丈夫的資料,被控四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。粉嶺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鄧少雄昨裁決指,不接納被告聲稱要熟習新電腦系統,故輸入自己的資料查閱作練習的說法,因案發當日有警員要求查核資料時,她卻忘記如何輸入資料,呆望電腦達一分鐘,又不識向同事及上級求助,故裁定罪成。被告褟慧茹( 52歲)案發後已離職,求情稱於 78年加入輔警, 86年晉升警長,定罪已屬大懲罰,求可輕判。裁判官指,市民對有權查取資料的人士,期望資料不會被濫用,但被告違反誠信,非監禁式刑罰對她並不適合,現先索閱社會服務令等報告,下月 17日判刑,被告暫准保釋。案件編號: FLCC199/10
http://hkmagazine1.co.cc/art_main.php?iss_id=20100427&art_id=13970549